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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新修订弱视诊断标准的视力误解谜团

分类:斜弱视圈, 斜视弱视检查 作者:t969141 评论:0 点击: 8,830 次

互联网几乎对所有行业都在产生深刻影响。以往临床工作中,家长多数是被动接受医生检查、诊断和处方结果的;如今,因为互联网科普的作用,很多家长在获得医生给出的上述资讯后,开始根据自己的所学和理解提出疑问。不知道广大斜弱视和眼视光同道是否有感觉。今天就中华眼科学会2010年新修订的弱视新诊断标准产生的家长误读误解问题,探讨一下。

家长说:我孩子这个视力不就是正常水平吗?

这里误解最多的就是视力方面。

2010年全国斜视弱视与儿童眼科年会上,学组的各位专家在经过广泛论证后,重新确定了弱视的定义。其中年龄视力下限(即该年龄应该达到的最低视力水平)分别是:3岁以下儿童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 。

就以上周我接诊的一个患者为例。孩子5岁,两眼裸眼视力都是0.6;在家点阿托品散瞳三天后,验光检查发现两眼都是高于200度的单纯远视大散光,试镜矫正视力也是0.6,其他检查没有异常(角膜曲率均值也都是42、43)。我建议孩子配镜,观察。

家长是个高中老师,说话理性、严谨。她说她在带孩子来看病之前在网上了解了一下幼儿视力低下的相关知识。她知道弱视是学龄前儿童视力低下最主要的原因,而且看到了中华眼科学会近年新调整的诊断标准。她这样问我: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5岁孩子如果有0.6的视力,就不是弱视。”说完,在把手机拿给我看,屏幕上是一个网页。

我简单看了一下内容,就是关于“弱视诊断新标准”、“三分之一弱视患者‘摘帽’”等内容。我笑着对她说:

“这个内容我自然是知道的,否则真成了井底之蛙了。呵呵。你看一下我写的诊断,”我把门诊病历转向她的方向,病历上“诊断”位置写着:双眼屈光不正。

“看到吗?我并没有认定你孩子是弱视,他的问题是散光大,另外可能还有近视倾向问题。”接下来我给她简单讲解了散光会诱导近视早发的原理、大散光阻碍视觉发育和容易导致视疲劳的知识。

家长出门时,反复感谢我负责任的态度。

孩子视力处于正常下限 别盲目乐观

上面这个患者对于说清楚这个话题,很有典型意义。

家长认为孩子视力达不到1.0,在年龄正常视力范围内,就是没问题的。这是因为你们不了解同龄孩子中有很多已经达到了1.0的视力水平。下面这个表,是国内知名学者做的大样本统计结果:

视力下限

儿童年龄视力下限和达到1.0视力百分比

从表里我们能看出,3岁后,有一半左右的孩子都能达到1.0的视力水平。如果此时孩子只有0.5的裸眼视力,第一证明是年龄视力下限,第二证明孩子视觉发育相比同龄儿童是迟缓的。

同理,上面那个患者5岁,年龄视力下限是0.6,但那时他的小伙伴们有70%已经获得了1.0的视力水平。

上面那个小患者有比较明确的弱视诱因,即200度以上的大散光。只是,按照现行诊断标准,0.6的矫正视力,尚不能对他做出弱视的诊断。那这个孩子视力还达不到1.0水平,与大散光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呢?我想是存在的,但无从考证。如果配镜矫正数月后,他的视力很快发育到了1.0水平,就佐证了我的推断——大散光在阻碍视觉发育。

而那些眼科各项检查结果都在正常范围,唯独视力处于年龄下限水平的孩子,则不适用于上述解释。什么都不用做,耐心等待其视觉发育出来就好。

就像《呼吁深入修订!弱视程度分度标准》中说到的,一个行业标准的确立,既要尽量严谨、实用,又要防止以偏概全,对医学诊断标准的确立尤其如此。中华眼科学会重新修订弱视诊断标准,旨在缩小弱视诊断范围,避免扩大诊断和过度医疗,是非常人性化的作为。斜弱视专科医生们,在遵从医学标准同时,还需要区别对待各种临床现象。站在为患者负责任的角度,不夸大病情,也不能无视问题存在,与家长沟通获得认同并贯彻自己的正确意图,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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