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斜视弱视检查 作者:t969141 评论:0 点击: 5,383 次
弱视患者的基础检查中,散瞳验光是必不可少的。
昨天有一个家长写信咨询我,孩子在幼儿园体检发现左眼弱视。因家住县城,但县城医院眼科比较简陋,想去市里复查。他们夫妻俩在网上看到很多网站介绍,可以在家给孩子散好瞳,去医院检查就可以(好像眼科之家前面的文章也介绍过这种方法)。家长问我是否可以自己在家给孩子散瞳,散好了去市里眼科复查弱视,这样可以节省来回往返的折腾。
这个问题让我联想起前几年我听别人说的一个华中地区的特殊弱视病例。那个患者在一家视力保健机构做检查,因为该机构没有专业资质且接诊医师临床经验不足,直接给孩子点美多丽(复方托比卡胺)散瞳。不巧的是,这个孩子是个先天性房角畸形,散瞳后孩子哭诉眼睛疼痛难忍、看东西模糊。去当地医院眼科检查发现这个孩子出现了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经过紧急降眼压处理后,复查发现有视野损伤后遗症。尽管不能肯定这个孩子的青光眼视神经损伤源自那次散瞳,但那个机构因为没有做眼前节和眼压筛查的前提下贸然给患者散瞳(非法行医),摆脱不了干系。事情结局也很令人揪心,那家机构的门面被家属带人砸的面目全非,机构负责人被家属群殴后还被迫赔了家属不少钱私了。
上面讲的是一个很特殊的个例,不具备代表性。但临床上,在具备眼前节和眼压筛查的前提下做的散瞳,也经常遇到一些患者出现过敏甚至哮喘的情况。
我举这些例子的目的是想告诉弱视孩子家长们,在孩子初次散瞳时,自行买散瞳药给孩子散瞳的做法不可取。即使上面提到的情况属于小概率事件,也不值得冒这个险。
对于经历过散瞳的患者,也尽量在医嘱前提下进行散瞳,免去各种麻烦。一方面,在医嘱下用药,即使出现一些问题,医生也知情,事后有问题也可以走常规途经处理;另一方面,有些眼科斜弱视大夫并不喜欢家长自行给孩子散瞳,因为不同年龄、不同斜弱视病情、不同病程阶段的散瞳方法和散瞳用药不尽相同,各地的散瞳用药方法也有出入,如果接诊大夫对患者散瞳方法存在质疑,甚至有可能让家长重新给孩子散瞳。这样来来回回不但没有节省时间、减少折腾,反倒耽误事儿。
在获得接诊医师许可的情况下,弱视家长可以自行给孩子散瞳。针对自行散瞳,我在这里给大家提几个建议:
1、家长尽量使用以前使用过的药品和剂型(例如以前使用阿托品膏剂,自行散瞳仍然使用阿托品膏剂);
2、6岁以下儿童、远视和合并内斜的弱视,尽量使用慢散;
3、不要在没有得到医生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慢散改为快散;
4、眼药水和眼膏都有保质期,在没有开盖的前提下,可以在药品包装上的保质期内使用;在开盖情况下,无论滴眼液还是膏剂、凝胶,开盖一个月后就应该弃用了。因为眼药的使用特点是反复多次使用且瓶口容易被污染。
5、点眼药和眼水时,家长应该先洗手;操作过程中,眼水要滴到孩子下眼睑囊中(让孩子抬头、向额头方向看,家长拉开下眼睑滴/挤入眼药)。滴眼液更容易被污染,使用滴眼液时,瓶口要避免碰到眼睑和睫毛。无论滴眼液还是膏剂,使用时,都将第一滴/段弃用。
6、如果发现手头的滴眼液或者膏剂的性状发生变化(如颜色变化、出现混浊物),极有可能被污染或者变质了,请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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